全链条医药反腐升级:整治院外售药乱象,严打隐蔽利益输送
发布时间:2023-08-02 15:25:14 来源:21经济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唯珂 实习生 李仪 广州报道

近期,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正全面铺开。

7月21日,国家卫建委等10部门召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随后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资料图】

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湖北、安徽、海南、江西、广东、广西等多个省份已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指出,此次集中整治将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随着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领域、全链条,作为医药终端的院外零售市场自然也在整治之列。

目前在药物的临床使用环节,仍存在医生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房购药的现象。近期,青海、广东、福建等多地对此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7月,青海省卫健委发布《全省医疗机构医生安排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针对部分医生要求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并收受“回扣”等行为,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以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药品、重点线索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提高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院外零售市场乱象

近年来,随着医药分家、药品零加成、限制药占比等医改新政的落地实施,处方外流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处方流转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利益输送问题仍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今年3月,杭州市萧山区启动区级公立医院违规外购药械问题专项治理。近期,杭州市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4名医生因违规外购药械等问题,被给予转岗、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同样,广西柳州市卫健委也于今年3月出台了《柳州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整治卫生健康系统行风问题。

山西省药监局去年底发布 《关于做好在全省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院边店的“票、证、账、货、款”的核查,坚决杜绝白条、便条等非正规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并“对院外购药数量金额较大的药店进行约谈、提醒,对发现的违规‘统方’等线索及时通报卫健部门”等。

此外,早在2021年11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外购药物管理,建立外购药品使用目录,医师不得开具目录外药品外购处方,不得指定药房。

院外零售乱象频出,折射了近年来医疗政策和市场的转变。伴随着院内监管持续高压,一部分患者处方流向院外市场,带金销售、回扣等违法行为也随之出现。

目前,处方外流已是大势所趋。根据《2021年医药终端格局和工业百强结构变化》报告显示,2019年院内市场规模达到13000亿元左右,院外市场约9000亿元;而到2029年,院外市场将以16000亿的总体量,打平甚至超过院内市场。

据了解,不少患者在看病过程中遇到过“被医生交代到医院外的指定药店购药”的情况,更有部分患者买到的药品“价格虚高”。华南某医疗行业从业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正常情况下,医生让患者去院外药店买药不会指定药店的。一旦指定药店,药商即有可能通过药店统计医生处方量,给予医生回扣,从而出现不合理用药的现象。而一旦指定药店这一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严厉处罚。

不过,面对以上风险,仍然要求患者在院外买药,很有可能是因为许多医院对于药品的引进有一定限制,导致许多药品在医院内无法买到。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受集采协议的约束,每个医院的集采药品在使用上都有严格限制,集采之外的药品在院内可能无法购买到,如果患者确实需要使用集采范围外的药品,就需要药店来解决一部分患者的需求。这种情况下,院内开方、院外拿药成为解决患者需求的办法之一。

另外,一些药品如特药、昂贵药品或罕见病药品,往往由于价格较贵医院不引进,患者无法在医院买到这些药物。为解决这样的现象,厂家将这部分药品投放在医院周边的药房来进行销售,这也加大了患者院外购药的需求。

合力围剿灰色利益链

随着“双通道”、医保账户的调整等政策的出台,处方外流的动作进一步加速,一方面“医药分家”控制了医疗机构不合理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满足了患者的用药需求。好处显而易见,但是随之带来的“院外购药回扣”情况也愈演愈烈。

这种情况下,如何让院内院外良性、合规发展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话题。特别是为满足患者需求如何让处方实现合规流转?

如纳入医保“双通道”的药品处方,可以在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间合规流转对于纳入医保“双通道”的药品,可由责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在医院医保部门、零售药店及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备案后,按照医保经办机构相关要求开具处方,指引患者到院外具有“双通道”资质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此外,对于开展临床急救、特殊治疗、突发等情形,医院需要使用而所在医院现有用药供应目录药品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或者医院的集中采购成交品种中无替代的未成交药品且无法通过临采制度采购的药品,医生在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在患者病历中记载后可开具外购处方由患者到院外购买。同时,医生在告知时,不得指定特定的药房、特定的生产企业。

总之,要杜绝处方流转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医院还需加强自身建设,根据疾病谱和患者的用药需求,完善医院药品目录,优化用药配备供应,做到品种齐全、比例恰当,解决药品短缺的问题。同时,院外药店也需合法合规经营,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与药品保障能力。

除了局部政策之外,今年以来,国家进针对医药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各级监管部门也曝光了多起行贿受贿、药品回扣的案件。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日前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也提到,全面加强医药领域综合监管,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净化行业风气。

总的来看,院外市场已被纳入强监管,在国家各个监管部门形成的合力之下,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之间的非法利益输送链会被彻底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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